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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给个人是否需要填写身份证号

受理号:

144000000202012091011065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给个人是否需要填写身份证号

内容: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是否需要填写身份证号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20-12-09 10: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0 16: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类型是不动产的、车辆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其它情况可不需填写。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咨询。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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