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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车辆租赁发票在官网哪个位置操作开具?

受理号:

1440000002020121517103718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车辆租赁发票

内容:

你好!我公司租用了员工的小汽车,现在想开具租赁发票,往年是带资料去前台开具的,听说今年可以在网上开具,请问在官网哪个位置操作开具?

咨询人:

樊维行

咨询时间:

2020-12-15 17: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6 17:06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其他个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路径如下: 1.实名认证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个人办税->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模块申请。 2.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绑定后通过“微办税->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个人进入->事项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申请。 3.实名登录“广东税务”APP,通过“办税->个人业务->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模块申请。 备注:填写发票开具信息且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完成代开,可即时查询、打印、下载发票电子文件(PDF格式)。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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