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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存在股权转让交易行为未足额申报相关投资收益风险!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新文模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XXX模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6 15:51: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惠州市XXX模业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XXX480065338):

因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且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址不存在,因此无法采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惠仲税通[2021]第10001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惠仲税通[2021]第10001 号

惠州市XXX模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XXX0065338 )

经过分析相关涉税信息,你公司存在股权转让交易行为未足额申报相关投资收益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请于2021年2月6日前对上述风险提示进行自查改正并提供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及公司章程

2.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及2014-2019年财务报表

3.股权转让交易对应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4.股权转让获得投资收益相应的账务处理

材料报送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6号楼  仲恺区税务局2楼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2-37XXX05

海南省税务局:三亚盛继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企业所得税!稽查局公告2020年第38号(琼税稽罚告〔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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