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11513502557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新房购置契税的缴纳时间问题
内容:
请问在东莞购置新房后,房屋的契税缴纳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有契税滞纳金?交契税时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咨询人:
赵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1-15 13:4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9 16:26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契税缴纳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二、契税申报资料包括: 1. 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 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合同及合同性质凭证(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法院裁判文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 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享受契税优惠时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6.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提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