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1919230639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预约代开增值税普票
内容:
要求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票
咨询人:
刘成林
咨询时间:
2021-01-19 19:1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21 09:21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前台申请代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款申报单》;2. 经办人身份证件(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提供);3.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4.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或者载有不动产售价的房屋购(销)合同(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提供);5. 载有不动产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提供)。 建议疫情期间如需到前台办理,请至少提前1 -3天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