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2116295887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为什么隔几年查验还是金额未采集状态?
内容:
您好:我收到开票日期是2017年的广东通用机打发票,2017年使用广东电子税务局查验,查验结果是税务机构已采集,但是金额栏位未采集,2020年重新查验,金额栏位仍未采集,请问是什么原因;金额栏位怎样才会变成已采集状态?
咨询人:
饶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1-21 16:2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25 17:00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上发票查验结果存在疑问的,如需进一步查验发票真伪,请您持发票原件、单位证明(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到销货方(收款方)所属税务机关查验。疫情期间建议如需到前台办理,请至少提前1 -3天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