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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税务局:夫妻之间增减名需要交印花税么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12115511917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夫妻之间增减名需要交印花税么

内容:

夫妻之间增加名字,或者减少名字需要交印花税么

咨询人:

张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1-21 15:4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25 16:02

回复内容:

广东省汕尾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产权转移书据均需缴纳印花税。 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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