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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以前去申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的时候,期限是到2020年,现在是否需要去备案延期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2115260037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内容:

以前去申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的时候,期限是到2020年,现在是否需要去备案延期

咨询人:

李小群

咨询时间:

2021-01-21 15:1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25 17:13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申报直接享受,无需再报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核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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