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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使用广东税务在网上办理房产契税,输入合同号时,提及已经提交,请勿重复提交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2423482257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使用广东税务在网上办理房产契税,输入合同号时,提及已经提交,请勿重复提交

内容:

2020年7月尝试使用广东税务在网上办理房产契税,输入合同号时,提及已经提交,请勿重复提交。试了几次,后来就没有弄了。今天又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要求尽快缴纳契税,以便办理房产证,试了几次还是不行?我的问题是,如果已经提交,在哪里可以找到提交的记录?如果没有提交,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疫情期间,还请多稳定下网上系统,以方便广大纳税人,谢谢。

咨询人:

高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3-24 23:4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29 11: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您咨询的是系统操作问题,我局已于2021年3月29日对您进行电话回复,详细为您解释相关问题,问题已解决。 感谢您对清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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