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假路费报销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假路费报销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2909573580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员工探亲假路费报销个人所得税

内容:

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假路费报销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

咨询人:

周生

咨询时间:

2021-03-29 09: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1 17:30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取得的探亲假路费补贴,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