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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退社保费

09-30 退社保费 我要评论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40615585364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退社保费

内容:

3月底到B公司上班,4月本应由A公司买社保。但上一家公司帮买了4月份社保。请问如何退更方便?分别应该准备什么资料,网上操作还是到指定前台办理?

咨询人:

方瑞如

咨询时间:

2021-04-06 15:5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7 17:4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若当月单位与职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已在广东电子税务局申报扣费的,单位可联系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费手续。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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