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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省内跨市迁入,税务应如何办理迁入?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0217235336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省内跨市迁入,税务应如何办理迁入?

内容:

我司地址从珠海迁址到佛山桂城,请问在珠海办理迁出后,如何办理税务迁入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咨询人:

麦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4-02 17:2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7 11:31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在迁入地办理的事项包括: (一)提供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三)新办社保业务: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核定、增员、签订电子缴费协议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确定等。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社保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办税指南相应栏目查看; (四)涉及变更账户的请登录“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办税指南相应栏目查看; (五)涉及持有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办税指南相应栏目查看。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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