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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股权收购是否需要缴纳土增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40117493149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股权收购是否需要缴纳土增税

内容:

拟一次性转让目标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是房屋和土地构成,是否会视同转让房屋和土地从而被征收土地增值税?目标公司依然存续,房屋及土地所有权仍属于目标公司,只是股东发成变更。

咨询人:

严智睿

咨询时间:

2021-04-01 17: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7 17:23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股权变更一般不会发生土地权属的转移,同时,如企业的上述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征土地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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