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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如何变更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0713592552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如何变更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

内容:

变更增值税电子发票票种前,电子发票已使用完毕,纸质普通发票还未领取使用,但显示同票种可用数量未低于25%,因此审核不通过,不理解同票种已用完为何无法再变更。

咨询人:

梁梓敏

咨询时间:

2021-04-07 13:5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8 10:1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认发票在线开具或已成功上传开票数据后,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旧”栏目进行发票验旧处理。验旧后可通过“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栏目,对结存发票进行查询。 请先对已开具发票完成验旧,再办理票种变更核定申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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