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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重新申报2016-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0713583846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重新申报2016-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内容:

如何重新申报2016-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年报

咨询人:

吴雅仪

咨询时间:

2021-04-07 13:5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8 09:25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栏目,正确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起止”或“所属期起止”相关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并对需要更正申报处理的申报表相关记录点击“更正申报”进行操作。(可更正所属期为2017年(含)及以后年度报表) 涉及2017年度以前的更正申报,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办税指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向税务机关申请修改更正、作废申报表或信息数据。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错误更正”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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