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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企业2020年2月购进一幢厂房,购进价值4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2020年2月购进一幢厂房,购进价值4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08 17:01: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企业2020年2月购进一幢厂房,购进价值4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答:不可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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