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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企业2020年招聘了退役士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文规定,2021年期满后能否继续抵减税

企业2020年招聘了退役士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文规定,2021年期满后能否继续抵减税额?

发布时间:2021-04-08 17:01: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答:根据文件规定,该项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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