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102613563470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自然人(原承租人)空门面转让,收取20万转让费如何缴税?
内容:
自然人(原承租人)空门面转让一家有限公司,收取20万转让费应交哪些税?税率多少?
咨询人:
郎坤
咨询时间:
2021-10-26 13:5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27 16:28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人发生转租不动产及转让企业股权的,可能涉及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费)种。因交易业务纳税申报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