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2015400466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请问报税一定要办理对公账户吗
内容:
请问一定要办理对公账户吗用个人的银行账户是否可以
咨询人:
陈美欣
咨询时间:
2021-04-20 15:4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21 10:1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将全部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报告税务机关。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发生变化时,也应当将变更信息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栏目办理。此外,若纳税人尚未开立存款账户的,可自主选择银联缴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缴款(如微信等)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