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0416414037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清税证明丢失
内容:
你好我公司已经办理注销业务,现清税证明丢失,请问是否可以补打
咨询人:
周勤
咨询时间:
2021-05-04 16:4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06 16:4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纳税人为清算、注销状态不能以企业办税方式登录的,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电子文书查验->税务事项通知书查验及注销通知书下载”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凭登录密码或短信验证码进行查询下载。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