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2916102052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办理进出口资质在税务方面有什么条件及手续?
内容:
请问东莞市寮步税务分局,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办理进出口资质在税务方面有什么条件及手续?如果需要办理出口退税,有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呢?
咨询人:
陈海晴
咨询时间:
2021-04-29 16:1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06 16:41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备案资料您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公众服务”-“咨询辅导”-“办税指南”-“7出口退税”-“7.1出口退(免)税备案”栏目查看。 2. 备案成功后,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可点击“公众服务”-“咨询辅导”-“办税指南”-“7出口退税”-“7.2出口退(免)税办理”查看。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