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2511393298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跨地区经营预缴相关事项
内容:
我们公司进行跨地区建筑安装服务,已开具外经证,需要在汕头市预缴各项税款,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预缴吗,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咨询人:
刘沙沙
咨询时间:
2021-05-25 11: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26 10: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您可以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操作指引。具体路径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