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01 12:38:43来源: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惠州市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XXXA55L8C466)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稽查结论》(惠税稽结〔2021〕1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稽查结论
惠税稽结〔2021〕10号
惠州市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L8C466)
经对你(单位)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 发票领购及开具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二O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