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61717145664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产业园的销售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内容:
惠州惠阳区的开发的产业园销售时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预征率是多少?
咨询人:
黄海燕
咨询时间:
2021-06-17 17: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1 09:22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您参考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核定自己的实际情况。因您咨询的问题涉税层面复杂,为确保您咨询的准确性,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752-3823182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