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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62916105706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

内容:

2006年的香洲区华南名宇回迁房大约90平方。如果办理直系亲属赠与,需缴纳多少契税,大概多少钱?

咨询人:

张泽广

咨询时间:

2021-06-29 16:1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01 14:51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规定:“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3%。第六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若属于个人将住房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的情况,需按规定缴纳契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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