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71912360529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企业每月15万免交增值税额度
内容:
请问企业是不是有每月15万免交增值税额度
咨询人:
李秀强
咨询时间:
2021-07-19 12:3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19 17:05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