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2019273346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新契税法9月1日实施后广东的房屋契税怎样征收?
内容:
新契税法实施后,广东省的房屋契税怎样征收?标准定了吗?有相关文件政策吗?
咨询人:
吴生
咨询时间:
2021-07-20 19:2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2 11:12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相关规定:契税税率为3%。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目前以上文件仍然继续执行。如有相关最新政策将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发布,请您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网站进行查阅。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