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2215184687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收款方信息
内容:
请问: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祖庙分局扣缴企业社保费的:收款账号,收款方名称,负责人(若有)?
咨询人:
黄建群
咨询时间:
2021-07-22 15:1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6 17:2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核,该纳税人每月社保费是网报人员通过网报系统,ETS缴款方式进行社保费的申报和扣缴。在扣缴时不需要选择收款方相关信息。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