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80209213674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汇总纳税政策
内容:
佛山市是否有关于增值税汇总纳税当地的政策性文件规定?
咨询人:
赵梦茹
咨询时间:
2021-08-02 09:2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03 17:35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