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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三来一补”企业出口销售是属于免增值税业务收入,还是实行免抵退办法?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51109082681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免退和免抵税

内容:

“三来一补”企业出口销售是属于免增值税业务收入,还是实行免抵退办法?

咨询人:

朱月英

咨询时间:

2022-05-11 09: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5-12 15: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第六条 第一款第1目第(12)点的规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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