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2051816441924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契税缴纳时间
内容:
首套房产契税最迟可以什么时候交,超过一年是否需要收取滞纳金。
咨询人:
许境良
咨询时间:
2022-05-18 16:4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5-19 16:37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