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收赋能助企纾困稳外贸”在线访谈
时间:2022-07-05 15:00 - 16:00
嘉宾: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举办的“税收赋能助企纾困稳外贸”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天河区税务局的各位嘉宾与大家进行线上交流。欢迎嘉宾们的到来。
2022-07-05 15:00:18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一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欢迎!
2022-07-05 15:01:03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2-07-05 15:01:16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二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欢迎!
2022-07-05 15:01:29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2-07-05 15:01:42
主持人
今天邀请到的第三位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欢迎!
2022-07-05 15:01:54
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2-07-05 15:02:07
主持人
罗局,您好。可以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本次在线访谈主题“税收赋能助企纾困稳外贸”的背景吗?
2022-07-05 15:03:23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们,你们好!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外贸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挖掘外贸增长潜力,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和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及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深挖出口退税政策工具潜力,有利于缓解出口企业当前形势下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更有利于提振出口企业信心、打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广州税务抓好政策落实,积极响应诉求,致力于服务广大出口企业,更好地服务稳外贸大局。
2022-07-05 15:06:50
主持人
谢谢罗局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
2022-07-05 15:07:17
拥抱太阳的月亮
我们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近年来受国外疫情影响,公司资金流较为紧张,请问目前是否有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2022-07-05 15:08:26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税务机关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2022年广州市符合条件的正常出口退税办理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内。 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夏日冰爽
我们公司是一家经营多年的外贸企业,之前备案单证资料一直按纸质存档备查,随着业务量越来越大,纸质资料存储需要的空间越来越多,消耗的人力物力都很大,可不可以把备案单证资料直接电子归档呢?
2022-07-05 15:11:10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广州市税务局自2019年起开始试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选择备案单证管理电子化,逐步减轻企业纸质资料保管压力,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自2022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粉蓝奶昔
我看到新的政策提及,税务部门将为企业免费提供多项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内容。企业是否可以根据实际,自行选择需要接受的提醒服务内容?
2022-07-05 15:15:49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可以。为支持引导企业加速出口退税申报,税务部门设置了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多项提醒服务内容,供纳税人参考。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提醒服务。对于自愿接受提醒服务的企业,可使用电子税务局订阅功能,即可自行“定制”需要接受的具体提醒服务内容。税务部门根据企业“定制”情况,为其提供提醒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提醒服务内容仅是帮助企业了解出口退(免)税有关情况的参考信息,不作为出口退(免)税的办理依据,因此,企业在关注提醒服务内容的同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西红柿炒番茄
我们是一家新办的出口企业,关注到近期有关于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的新措施,请问具体指什么?
2022-07-05 15:18:09
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措施是指,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对于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的首次申报退(免)税业务,区分不同企业的不同业务类型设置不同退(免)税限额标准,其中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企业累计申报的退(免)税额未超限额标准前,税务部门为企业先行审核办理退(免)税;超过限额后,超额部分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实地核查发现,企业已办理退(免)税的业务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适用“容缺办理”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既包括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也包括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申报的出口退(免)税。
海棠依旧
“非接触”办理措施施行后,是否意味着企业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做到了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
2022-07-05 15:23:16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是的。“非接触”办理措施施行后,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税务部门受理申报后,使用信息系统为纳税人审核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网上渠道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了申报、审核、反馈的全程网上办。
学困生007
因为全球疫情的原因,我们公司去年有几笔出口订单虽然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但无法足额收汇,是否无法申报出口退税了?
2022-07-05 15:26:55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对于未按规定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在收汇管理中增加一个视同收汇情形,将纳税人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收汇而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免)税,进一步增加纳税人可退税款。 对于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不得办理出口退(免)税;待收齐收汇材料后,可继续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对于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纯粹の喵SAMA
我司是一家涉及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因前期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存在未能抵减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请问该如何处理?
2022-07-05 15:30:42
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进料加工出口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因前期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结转未能抵减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企业进行核对确认后,可调转为相应数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纳税人核实比对,认为其符合政策要求的,确认金额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税务机关确认后,纳税人将税务机关核准转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挂账抵减额准确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即可。
贺贺不是我
我们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近期听说取消了不能收汇申报,那么什么情况需要报送收汇材料呢?
2022-07-05 15:34:21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以下三类情形需要报送收汇材料: (1)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人,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2)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3)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材料为虚假或冒用的,应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材料,留存举证材料备查即可。 税务机关按规定需要查验收汇情况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收汇材料。
天气真好
新文件出台后,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是不是就需要实行单证备案了?
2022-07-05 15:36:02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对备案单证的要求,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需要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吃蔬菜的锦鲤
我司预计在7月份申报2021年的出口业务,听说届时需提交收汇材料,请问具体是哪些呢?
2022-07-05 15:38:12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收汇材料是指《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对于已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者结汇水单等凭证;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并由受托方代为收汇,或者委托代办退税并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为收汇的,可提供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对于视同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按照《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确定。 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嗨皮西瓜籽
我是一家生产企业的财务,我们公司今年纳税信用等级初评为D级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被评定为四类。前几天通过纳税信用等级修复已成功调整为B级企业,请问可以申请重新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吗?
2022-07-05 15:41:51
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四条中“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规定限制,因此贵公司可以申请重新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沾满星星的小软糖
我司为一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规定对代办退税备案流程进行了哪些调整呢?
2022-07-05 15:44:50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简化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完成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先行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原来在代办退税备案环节,需报送的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改为企业留存备查。
芝士就是力量
新规定出台后,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和使用方式有哪些调整?
2022-07-05 15:47:29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主要是优化调整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免)税证明的开具和使用方式。纳税人申请开具6类证明的,税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为其开具电子证明,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向企业反馈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自行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作废上述6类电子证明的,需要先行确认证明使用情况,已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不得对证明予以作废。
鸿鹄有志
我是香港旅客,请问目前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方面有哪些新的支持举措?
2022-07-05 15:50:01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志清
广东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截至目前,广州市已有81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下一步,为更好释放政策效应,广州市税务局将积极联合财政、海关、文旅、商务等部门,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同时,持续优化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服务体验,大力推行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让境外旅客退税更方便、购物更满意。
木有昵称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之前业务员在准备备案单证的时候,需将装货单留存备查,请问目前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的要求是否有变化?
2022-07-05 15:53:31
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刘永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优化了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优化调整备案单证种类。一是根据海关等部门管理要求的变化实际,不再要求企业将出口货物装货单作为备案单证管理。二是为引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内控质效,将企业委托报关出口货物必备的委托报关协议、发票等单据,作为备案单证管理。 现阶段备案单证包括以下三类。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诗与远方的小叮当
请问广州市税务局在积极为出口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方面部署了哪些措施?
2022-07-05 15:58:18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得力
谢谢您的提问。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广州市税务部门始终坚持防打结合,加强事前事中精准防范,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主持人
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2-07-05 16: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