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61716392900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需要纳税1元,但没有显示需要缴费记录,怎么办?急
内容:
申报后,需要纳税1元,但没有显示需要缴费记录,怎么办?
咨询人:
贺万超
咨询时间:
2020-06-17 16: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6-22 17:51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建议您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