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114462815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银行开票(购买U-key、支票)等
内容:
您好,想咨询下,从银行购买U-key、支票,银行开具发票税率为增值税13%的专用票(金融服务-票证),请问是否合规?
咨询人:
黄凯彤
咨询时间:
2021-09-01 14:4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2 15:3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若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则按照混合销售处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