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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错格、出格、压线是否为合规有效发票的问题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114455108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错格、出格、压线是否为合规有效发票的问题

内容:

我司收到两张供应商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存在金额压线、出格的问题。我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对方重新开具。但供应商回复说经咨询她们当地的税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当地税局答复说只要没有压线校验码就可以,不需要重开。请问,专票是不是只要没有压线校验码就是有效合规的发票,金额错格、出格、压线均没有问题,不需要重新开具?

咨询人:

张瑾

咨询时间:

2021-09-01 14:4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2 14:18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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