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21520238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电子专票无法查验
内容:
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电子专票,无相关功能选项
咨询人:
黄晓陈
咨询时间:
2021-09-02 15:2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3 16:39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信息一致性查验。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或开具金额(不含税)、验证码信息即可查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