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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购房发票和契税都遗失,只有合同编号,如何缴纳契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0320471294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房发票和合同遗失如何缴纳契税

内容:

购房发票和契税都遗失,只有合同编号,如何缴纳契税

咨询人:

梁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9-03 20:4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6 10:31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遗失发票和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建议联系房地产开发商补开发票及购房合同后再到税务机关缴纳契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衷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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