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1311391491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房时未婚,交房时已婚,契税按首套房计算吗?
内容:
我跟女朋友现在还未婚,各自买了一套房,但都还没交房。我们近期计划结婚,那么交房的时候我们是已婚,交房后缴纳契税,请问是按首套房计税,还是二套房计税?
咨询人:
卓启聪
咨询时间:
2021-09-13 11: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3 15:39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