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1940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2***7194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103********242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税稽 罚 〔2021〕 1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一)经检查,你单位在2018-2019年经营期间存在少申报收入、不合规抵扣进项税额、不合规列支成本的情况。
1.少申报收入情况
(1)经核实,你单位在2018-2019年经营期间通过开具《评估收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评估服务收入,实际收入金额合计3,608,137.10元(价税合计,不含税3,439,348.97元),其中2018年2,535,754.10元(价税合计,不含税2,427,666.91元),2019年1,072,383.00元(价税合计,不含税1,011,682.06元)。相关收入未开具对应发票,未申报纳税,相关服务已开展,收入无退费。
(2)结算情况。你单位上述少申报纳税的服务收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形式全部收讫,收款金额合计3,608,137.10元。收款的银行账户有:户名:广东联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020000004677558(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718557755204(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水云轩支行)、账号:10053942808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账号:138021520010000516(开户行:广发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账号:4400178031805300063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库充支行)。你单位通过现金收到服务收入时开具《收据》。
(3)成本列支情况。上述少申报服务收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你单位已分别于取得收入当年在账上列支。
2. 不合规进项抵扣情况
你单位在2018-2019年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涉及原始进项税额合计21,710.03元,其中2018年(所属期)8,437.12元,2019年(所属期)13,272.91元。你单位属现代服务业,从2019年4月起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你单位共加计抵扣1,322.34元,上述不合规进项合计抵扣23,032.37元。上述进项税额中,用于集体福利项目原始进项税额12,878.23元,加计抵扣439.17元,用于个人消费项目原始进项税额8,831.8元,加计抵扣883.17元。上述不合规进项均已抵扣,且暂未调整。
3.不合规成本列支情况
你单位在2018-2019年将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列支为本单位费用,该部分费(官方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偷税的违法行为处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合计448,310.70元。
罚款金额(万元): 44.8310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0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52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521
地方编码: 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