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UKC8N2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UKC8N2
法定代表人: 曹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62201********382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一稽 罚 〔2021〕 5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你(单位)成立于2015年12月,是一户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914419***KC8N2F,经营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室,法定代表人是曹某,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电子制品、线路板、五金产品,自2015年12月1日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有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少申报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行为。 (一)你(单位)与深圳市华发荣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中有129,430.60元未申报纳税。 (二)你(单位)与深圳麒勤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中有11,059.00元未申报纳税。 (三)你(单位)与金鑫光电、广州伟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番雄电子、广州灿坤、声韵电子厂、美泰、力盛电子、华成电源有限公司、凯铭威、青原电子、佛山市联阳电子11家企业之间交易中有165,237.45元未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6,206.01元。
罚款金额(万元): 3.6206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0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354C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354C
地方编码: 44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