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1517352544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出口企业申请退税需提交哪些文件和企业应提交船东提单还是货代单申请退税
内容:
我们是广州一家企业,有以下问题咨询:1出口企业申请退税需提交哪些文件,2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应提交船东提单还是货代单
咨询人:
liurouli
咨询时间:
2021-09-15 17:3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8 15:34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生产企业还是外贸企业,属于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出口,出口类型是货物还是劳务亦或者是提供何种跨境服务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查看办理资料,下载路径:(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需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的,可以搜索【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进行查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需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的,可以搜索【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平台的通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一、广东省(不含深圳)已向国税机关备案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可通过在线申报平台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 二、出口企业需使用税控数字签名证书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申报。 三、出口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依次进入“申报缴税”—“出口退(免)税申报”—“在线申报”进入在线申报模块办理申报事项。 四、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业务操作方法可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www.etax-gd.gov.cn/),依次进入“申报缴税”—“出口退(免)税申报”—“退税服务”—“下载专区”—“在线申报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如您已向税务机关备案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建议通过在线申报平台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如仍有相关操作或系统异常问题,可拨打400-111-0085向服务单位进一步咨询了解。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项:“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建议您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按照上述规定时限以及要求办理单证备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