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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同一笔收汇,部分是报关的部分是国际快递出口,未报关的。请问针对未报关这部分是直接转内销吗?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1809210912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同一笔收汇,部分是报关的部分是国际快递出口,未报关的。请问针对未报关这部分是直接转内销吗?

内容:

您好,我司收到一位外国客户的一笔汇款,这笔汇款中包含有报关的金额,也包含有未报关的,(未报关的是2台音响设备,国际快递发出去的),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这小部分的音响设备未报关我是应该正常报税,转内销对吧。请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应该向我企业的国家税务局所属税务分局做其他报备吗,还是我在正常所属期正常转内销,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网您们百忙之下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人:

刘杨

咨询时间:

2021-09-18 09:2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2 17:35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报关出口的样品,应按视同内销征税,在办理增值税申报时填报相关栏次即可,无需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亦无需额外备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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