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19120214435198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页面打不开
内容: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咨询人:
郑小蓉
咨询时间:
2019-12-02 14: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12-06 11:02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依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其申报缴纳期限依照不动产出租的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执行。 目前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因未能清楚您申报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建议您可就所咨询的问题提供相关情况,以便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跟进,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门前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