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
留言时间:2021-10-09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炸药库,尾矿库,采矿场,进矿的公路是否交土地使用税。有具体文件支撑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09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