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留言时间:2020-02-23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受疫情影响,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重,盼望能延续19的政策,可以转成小规模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建议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文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