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及相关操作介绍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日期:2019.3.21
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
访谈时间:2013-03-21
主题嘉宾: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高华威、武汉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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