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款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留言时间:2021-09-16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你好,我司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收票认证后,不与支付货款。这种情况下,我司可以给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7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符合: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