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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老赖欠款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老赖欠款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留言时间:2021-09-16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你好,我司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收票认证后,不与支付货款。这种情况下,我司可以给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7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符合: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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