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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买房的溢价款是不是偷税漏税

买房的溢价款是不是偷税漏税

留言时间:2021-11-0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蓝宝湖畔小风备案价15500,实际售价19500,其中4000的差价以装修贷的形式让业主贷款,房租购买合同只按备案价填写,溢价款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一共1000多户每户按平均120平算,120平*4000差价*1000户,假如偷税漏税,总金额设计4.8亿,请核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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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因此,如果该企业发生偷税行为,建议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稽查局进行举报,或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 (http://henan.chinatax.gov.cn),在“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中进行举报,我们将会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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