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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其他税费类(2020年2月热点问题)

湖南省税务局:其他税费类(2020年2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问: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是否免征一税两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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