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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本公司聘请工人维修空调,未签订合同,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计税口径

留言时间:2020-12-04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本公司聘请工人维修空调,未签订合同,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0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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